国有银行融资顾问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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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买房是从香港传入内地的房屋买卖的交易模式,由购房人将所需要购买的房屋抵押给银行,由银行付款给出售房屋的房产企业,但这笔贷款的借款人是房屋购买者,房屋购买者也因这种交易模式,而取得了房屋的产权,房产企业取得了货币,然后由房屋所有者按照他与银行的约定,分期向银行偿贷,并由房屋购买人负担银行贷款利息。
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都向购房人办理按揭买房业务,除正常的由购房人向银行承担购房贷款的还本付息之外,购房人还需向银行支付一笔融资顾问费。贷款购房人月月还贷,连本带息,本来就已经被称作“房奴”,已非易事,对银行再收取融资顾问费就认为不合理。
吉林购房网记者,因国有银行的此项收费,代表“房奴”的要求,帮助联系了贾方义律师,贾律师认为国有银行收取融资顾问费没有法律依据,故答应接受“房奴”的委托,决定向国有银行提起诉讼。其实房产企业也对融资顾问费敢怒而不敢言,因为这一不合理的收费对房屋销售不力。通过吉林购房网,贾方义律师征集购房人备战集体诉讼,其照片也被吉林购房网使用,表明贾律师支持“房奴”。
贾律师是中国著名公益维权律师,他公开叫板国有银行收取融资顾问费的合法性、合理性,终于促使银行取消了融资顾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