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6.24 贾方义接受新京报视频部采访——泰国普吉岛沉船索赔——海外旅游事故起诉国内旅行社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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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5日,泰国普吉沉船事故,中国同胞在该旅游事故中遇难死亡47人,每位遇难者仅获得泰方约合人民币42万元赔偿金,遇难者家属都认为赔偿额太低,与发生在国内的旅游事故赔偿额差距太大,但却很无奈、很无助。这些受害者们通过携程、蚂蜂窝、飞猪等平台,购买懒猫、四川国旅、深之旅等旅行社组团乘坐“凤凰号”一日游产品,但国内旅行社和旅游平台在招揽游客时均没有依法向消费者进行风险提示、国内旅游平台没有依法对旅行社的资质进行审核、旅行社没有依法对泰国游轮对“凤凰号”的生产质量进行审核,对该起旅游海难事故难逃其责。贾方义律师认为:“旅行平台就像一个网上超市,旅行社在这个超市里出售产品。如果在实体超市,责任的认定很清晰,消费者买到假货、吃坏肚子,超市要负连带责任,旅行平台也应如此。”
贾方义律师代理遇难者家属分为三组,分别在北京、上海、杭州三地法院向国内旅游平台和旅行社提起了索赔诉讼。目前已有重庆的3名遇难者家属的索赔以调解获赔成功结案,在北京朝阳区法院诉讼的12名遇难者家属与蚂蜂窝、深之旅的索赔调解方案已经商定,国庆过后即可签约履行,其他遇难者家属和伤者的索赔仍在上海长宁区法院和浙江余杭区法院审理之中。